【弱勢助學】102學年度服務單位公布

一、102學年弱勢助學服務學習服務單位如附件,請參閱。

二、請同學至本組領取服務紀錄表,並依照所屬單位自行前往該單位報到。

三、服務期限至103年6月30日止,最晚請於103年8月31日止完成服務(需經服務單位同意)。

四、尚未參與教育訓練講座者,可參加下學期之教育訓練,相關訊息另於下學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