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紀年林又新博士長期關懷台灣原住民族主體意識發展,設置「林又新博士紀念獎學金」獎勵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獎學金之對象:現就讀台灣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學生。
三、名額與金額
名額:每年兩名。
金額:每名新台幣三萬元。
四、申請條件
1. 具有台灣原住民族意識,且有實踐能力者。
2. 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
五、申請文件
1. 自傳(1000 字以內)乙份。
2. 申請人前學年之學業成績單(經學校驗證之影本)。
3. 族群證明文件。
4. 有利於審查之證明(例如具有原住民族主體意識之服務、書寫、創作或推薦等)。
5. 申請人文件備齊後,請於2014/9/19 日截止日期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ㄧ號「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中心--林又新博士紀念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