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原Band大賞-全國原住民樂團創作大賽

「第五屆原Band大賞-全國原住民樂團創作大賽」活動辦法
壹、主旨:
 藉由舉辦原Band大賞活動,邀集全國熱愛音樂的原住民樂團共同參與,透過競賽提昇競爭力,提供原住民音樂創作者盡情發揮的舞台,鼓勵喜愛音樂的原住民朋友展現音樂創作能量,期望藉由音樂賽事,選拔原住民音樂人才,期使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深耕發展之外,更希望藉著媒體的宣傳報導,提昇原住民音樂創作者知名度,加強樂團與產業之結合,增加代言及表演的機會,進而產生更為深廣的文化效益,以落實推動原住民文創產業相關政策。
貳、參賽對象及資格:
一、參賽樂團須為3人以上之團體,且團員至少1/2以上具原住民身份,其餘年齡、族群及地域不限。
二、未有唱片公司或經紀事務單位合約之團體,且未獲本活動歷屆比賽「首獎」者。
三、每位團員限報名參加一組樂團,請勿重複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參、作品形式
一、參賽作品音樂型態:
(一)初賽:自創曲1首。
(二)決賽:自創曲1首、自選曲1首
二、演出型態及音樂類型不限,自創曲需詞曲皆為報名樂團成員之原創,自創曲全首歌詞需以原住民族語創作,請勿單以虛詞呈現,或以詞或曲參賽。
肆、報名方式
一、活動報名截止日104年7月5日。
二、請將創作作品以mp3或wma音樂格式,錄製於CD或VCD、 DVD。
三、請勿以已在市面上發行之歌曲作為報名作品。
四、作品請分別錄製為1.曲+詞(DEMO版) 2.曲+詞(演出版)。
五、檢附文件:報名表、創作作品之介紹、詞曲切結書。
採通信報名,填妥報名表,連同參賽作品及檢附文件【一式5份】,於104年7月5日前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原Band工作小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