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補辦104-1學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須知
補辦就學優待(減免)者,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系統開放:104年9月7日~9月18日止。
二、申請書收件:104年9月14日~9月18日,逾時不候。
三、辦理流程請參照附件說明(原104年5月6日公告),並攜帶繳費單,可暫不繳費,辦理完成後再繳交差額。
1041辦理就學優待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