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108年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資訊

教育部 函

主旨:檢送108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配合本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劃及推動大專與中小學生本土語言發展,建請本計畫之活動設計與執行,融入美感教育或本土語言教育,本部優先核予補助;本計畫申請表件請詳細填列各項資料,資料不符不予受理。
二、本計畫申請日期至107年12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三、本計畫申請時請填寫「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部分補助項目詳如注意事項,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請將各社團申請經費彙整為1張申請表,未填寫者不予受理。
四、本計畫活動實施期程為108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活動之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