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要點
一、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
二、遴選標準: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校院學生(含夜間部、研究生),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
(一)擔任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辦理愛鄉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研究學術,具有專精、創新者。
三、名 額:全國各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學生總數在4,000人以下者,每校推薦2名;每超過2,000人,得再推薦1名,以此類推,並請注意推薦人數比例,勿超額推薦。
四、表揚方式:經各校評選合格者,第一名及第二名分別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及縣市各界慶祝青年節表揚大會並受獎,其他優秀同學請各校自行表揚。當選證書由救國團總團部統一印製(含各校自行表揚同學)。
五、曾獲選參加青年節大會表揚之優秀青年,請勿再行推薦。
六、各校優秀青年代表參加全國及縣市青年節表揚活動,其往返交通費,請就讀學校酌允補助。另代表參加全國表揚者,其在表揚期間膳宿等費用,由救國團總團部負責支應。
七、申請之同學請填寫申請資料(如附件一,英文名字請以個人護照英文名字為準,並請以電腦打字)、個人生活照(原始檔)及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3張皆要繳交,待評定後公告),於108年12月25日(星期三)前將資料繳教書面資料及將檔案掃描寄至活動承辦人:ex037@mail.oit.edu.tw。
八、代表學校接受全國表揚同學之報到通知單,由救國團總團部寄發,另接受縣市表揚同學之報到通知,則請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逕行寄發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