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第二次 完善就學協助機制 學習激勵金申請公告 收件期間:8/29(一)~10/3(一)
一、申請資格 1. 具學雜費減免之下列身份(軍公教除外)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 (5) 原住民學生
2.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4. 因故未能申請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中低收及其他經濟不利證明,但有經濟困難事實及其他重大影響家庭經濟因素存在,向學生事務處提出經濟困難事實調查,經系院核可後,給予校內輔導身分,使用機制募款經費給予一般學習獎勵金之一半金額補助。 申請資格詳細說明:https://sa.aeust.edu.tw/p/405-1006-35346,c4667.php
二、申請步驟 1. 參加與完成輔導課程 2. 填寫申請表 3. 輔導課程完成證明連同資格證明文件、申請書 4. 繳交方式可繳電子檔至:oitosasvg@gmail.com 或紙本印出繳交至學生事務處
申請表下載:https://sa.aeust.edu.tw/p/412-1006-5006.php 機制與輔導說明:https://sa.aeust.edu.tw/p/405-1006-39296,c4667.php 申請說明:https://sa.aeust.edu.tw/p/405-1006-35414,c4667.php
三、注意事項 1. 參加課程須無缺曠並附證明申請。 2. 申請身分不得造假等、一經查出將全數追回補助金額並追究法律責任。 3. 申請相關規定請參祥機制與輔導說明、申請說明。 4. 學習激勵金依年度經費預算動態調整,學生申請件數調整核發金額。
有任何問題可於上班日時間(上午至中午8:30-12:00、下午至下班13:00-5:30)至方城205詢問,或Email: ot195@mail.aeust.edu.tw
四、激勵金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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