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學務輔導增能講座,圓滿成功

     為推動與提升學務輔導效能,並增進充實學務與輔導工作人員之專業與管理知識,學務處於11276(週四)辦理學務輔導增能講座。本次特邀請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柯志堂學務長擔任講者,演講主題為「民法18歲成年對學務輔導工作之影響」,探討112年起成年年齡從20歲調降為18歲,針對教育法規、大學自主與學生權益對學務工作之影響,透過案例分析、法官釋憲條例對應,以期增加同仁工作知能,並透過意見交流方式,以自我檢視學務工作,進行省思與規劃。

      柯學務長主要提出民法18歲成年,會影響許多相關法規與政策,如菸害防制法、學生輔導法、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以及學生權利等。依現有政策,大學生即成年人,因此做決策已不需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但是依學校而言,必須基於法律上所賦予「善良管理人之責」,若有必要(如學業、缺曠預警、休退學、住宿與學生實習等),建議仍應主動「通知」家長。菸害防制法自112215日起,不得吸菸年齡從18歲提高為20歲,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未滿20歲即使已成年仍不得吸菸。另外,柯學務長提出許多大專校院針對學權受損、違規懲處的案例,並透過大法官釋憲684的內涵提出大學自主、專業判斷之因應之道,當學生與學校的想法與意見有對立與衝突時,可依照通知、陳述與教示流程,進行適當的處理。

     聽完學務長豐富的分享,學務主管與同仁也針對自身面對的問題與難處進行討論,針對霸凌與申訴議題,柯學務長表示目前學權意識高,身為輔導人員要懂得傾聽,讓學生有陳述的機會。另外,未來大學法可能會修法,將學生「輔導」改為「協助」,也就是化主動為被動,提升學生自主的能力。這次講座讓學務同仁更清楚專業的知能,以利作為往後事件因應處理與防範之參考,不管在行政面、老師面與學生面都能完善的處理。

        本次活動共有35位學務主管與同仁全程參與,在柯學務長經驗分享下,感觸與收穫甚多,同仁都給予極高的滿意度與回饋,也順利達成增進學務同仁工作輔導知能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