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11日三四進四年級週會懲處名單
未繳交假單或進行愛校服務者,將依
學生行為規範及獎懲規定第九條校內講習、活動、班會、週會等集會無故缺席者。懲處申誡兩支
如誤植名單,請於
01月10日前攜帶假單回執聯至生活輔導組
,逾期將進行懲處。
名單如附檔所示。
1011日間部三四進修部四懲處名單-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