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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傳藝金曲獎獎勵辦法」

轉知文化部「傳藝金曲獎獎勵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以文藝字第10320021642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依據文化部103年1月29日文藝字第1033002295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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