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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第三屆原住民青年校園STAR-職場短劇爭霸賽計畫

活動目的
一、強化原住民青年對於就業議題之關注,並加強就業職場倫理與工作核心價值觀。
二、以寓教於樂之短劇比賽方式呈現原住民青年投入職場的態度,儘早給予原住民青年正確的職場態度。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新竹縣政府、
臺東縣政府
協辦單位:教育部、全國各大專校院、高中(職)學校

辦理對象:具原住民身分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在學青年。

辦理期程:103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獎勵方式:
(一)初賽:依分區競賽組別取成績前2名之隊伍進入總決賽。
(二)總決賽:依競賽組別總分數各取前3名及1名特別獎項(最佳團隊合作獎),頒發獎金及獎盃,其配置如下表:
1、前3名獎金:
獲勝等第 獎金 獎勵品
第一名 80,000 獎盃1座
第二名 50,000 獎盃1座
第三名 30,000 獎盃1座
2、特別獎項:
其他獎項 獎金 獎勵品
最佳團隊合作獎 10,000 獎狀1幀

參賽隊伍補助:
(一)演出費:提供每一參賽隊伍(含初賽、總決賽)演出補助費新臺幣1萬元整(含道具製作費等)。
(二)總決賽隊參賽隊伍交通費用,依臺鐵自強號票價核實支給。

經費補助及核銷
一、經費補助:
由本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分區初賽計3場次,另函知承辦之單位掣據辦理請款;並請審計部同意以採代收代付、就地審計方式處理。
二、承辦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完成結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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