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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說明:
一、本館103年6 月16 日藝視字第1030002091 號函諒達。
二、當揭比賽,請逕自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 最新訊息,或臺灣藝術教育網本比賽專網「比賽實施要點」中下載相關表件。
四、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10件,可由參賽者或學校自行下載報名表,惟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印後寄送。
五、請於103年11 月3 日至11 月7 日之收件日,將作品清冊電子表單及光碟、決賽報名表及退件係證書(各2份,均須蓋印)送達收件地點「郵政博物館6樓特展室(臺北市重慶南路2段45號) 未經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歉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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