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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助學】105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須知

一、105學年度弱勢助學金於105年10月3日起至10月20日止受理申請,欲申請者請依附件說明辦理,逾時不候。
二、104學年起取消獲得補助者需參與服務學習之規定。(即取消服務60小時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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