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106學年度第2學期宿舍申請資訊公告(第二階段)
一、申請時間:107年1月25日(星期四)至2月21日(星期三)止
二、申請資格及優先順序:
1.一年級新生有下列情形者,依序安排床位:
(1)家境清寒(領有政府部門核發證明文件)、境遇特殊及特殊個案。
(2)境外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
(3)金、馬、澎湖等外離島學生。
(4)遠道生(非設籍基隆巿、臺北巿、新北巿(不含平溪、雙溪、貢寮、萬里、金山、石門、三芝等地區);桃園地區可提出申請,以蘆竹、觀音、新屋、復興等區優先)。
(5)原則以戶籍地(至申請日止,設籍滿六個月以上) 離校較遠或交通不便者優先,床位不足時,戶籍地於同一縣市者,抽籤決定;並參考實際居住地址。
2.同一順序申請人數超過床位數,抽籤決定。
三、宿舍費用
(一)宿舍收費包括住宿費、預繳費用(水、電、瓦斯、網路費)及保證金。
(二)住宿費每學年訂定並公告,住宿生應按規定時間繳交,無故未依規定繳交者,取消住宿申請。
(三)下列對象得於一年級提出第一學年免費住宿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境外學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外離島學生(設籍金、馬、澎湖)。但境外學生住宿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五、宿舍有訂定生活公約,請大家務必遵守配合。
申請網址:https://dosa.oit.edu.tw/Ementoring/Rent/
1.在校生請點選舊生住宿申請
2.復學生及轉學生請點選新生住宿申請
二、申請資格及優先順序:
1.一年級新生有下列情形者,依序安排床位:
(1)家境清寒(領有政府部門核發證明文件)、境遇特殊及特殊個案。
(2)境外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
(3)金、馬、澎湖等外離島學生。
(4)遠道生(非設籍基隆巿、臺北巿、新北巿(不含平溪、雙溪、貢寮、萬里、金山、石門、三芝等地區);桃園地區可提出申請,以蘆竹、觀音、新屋、復興等區優先)。
(5)原則以戶籍地(至申請日止,設籍滿六個月以上) 離校較遠或交通不便者優先,床位不足時,戶籍地於同一縣市者,抽籤決定;並參考實際居住地址。
2.同一順序申請人數超過床位數,抽籤決定。
三、宿舍費用
(一)宿舍收費包括住宿費、預繳費用(水、電、瓦斯、網路費)及保證金。
(二)住宿費每學年訂定並公告,住宿生應按規定時間繳交,無故未依規定繳交者,取消住宿申請。
(三)下列對象得於一年級提出第一學年免費住宿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境外學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外離島學生(設籍金、馬、澎湖)。但境外學生住宿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五、宿舍有訂定生活公約,請大家務必遵守配合。
申請網址:https://dosa.oit.edu.tw/Ementoring/Rent/
1.在校生請點選舊生住宿申請
2.復學生及轉學生請點選新生住宿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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