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一、活動宗旨:
為吸引遊客至坪林區從事觀光休閒遊憩活動,推展坪林區觀光發展,展現人文、景
觀、生態、民俗風情及觀光活動之美,特舉辦攝影比賽,將坪林之美呈現出來。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19日截止(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及親自送達均不予受理。
活動詳情如附件
為吸引遊客至坪林區從事觀光休閒遊憩活動,推展坪林區觀光發展,展現人文、景
觀、生態、民俗風情及觀光活動之美,特舉辦攝影比賽,將坪林之美呈現出來。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19日截止(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及親自送達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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