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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市集】校慶園遊會攤位配置及擺攤規則提醒

1. 請以科技感為主題進行攤位佈置。

2. 主辦單位提供每一攤位提供3米帳1頂、一張桌子、2張紅色塑膠椅。請依配置圖進行場佈。結束應完整歸還,毁損將扣除保證金。

3. 08:00請至服務台領取簽到表、店長證、繳交志工卡(行政單位除外)。

4. 販售內容為飲品或食品之攤商另須領取樣品盒。提供至少50g可食用之成品,每樣食品一盒。最晚於上午10:00前繳交成品至服務台。

5. 9:00準時開張大吉

6. 活動當天攤位負責同學必須全程在現場服務,並配帶店長證(行政單位毋須佩帶)。

7. 當日至服務臺領取留樣盒,提供販賣食(成)品至少50g至服務台,作為體育衛生保健組留樣備查。

8.如有租借環保餐具者,請帶押金至環保餐具租借站領取。結束後請攜剩餘餐具回租借站退保證金。販售時應向消費者收費【售價+押金】並請消費者用畢至租借站退押金。

1. 現場不提供電力。各攤位禁止私自接電,違者沒收保證金,屢勸不聽者立即撤消攤位。

2. 報名未註明者,當日不得使用。經查獲後立即停止該項活動,並由主辦單位代為保管至當日活動結束。

3. 為保障全校師生健康,校內設攤不得販售有礙身心健康之物 品,如:煙、酒、管制藥品以及違法、危險物品。

4. 申請核准之設攤單位不得隨意變更販售項目、轉租其他廠商或佔用空位帳篷,若經查獲將強制撤攤。

5. 請務必注意衛生與清潔,避免()食品腐壞產生食物中毒之事情。

6. 攤位內容由各攤位依主題特色自行設計,不得涉及高危險性活動與賭博、情色或其他違反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如經查獲,依校規處置並現場立即停止攤位所有活動。

7. 各攤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變相要求學生簽約,並購買任何商品。

8. 所有設攤單位,必須負責維持攤位、場地之清潔,並進行垃圾分類,保持校園之美觀。當日活動結束後,攤位垃圾未清理單位,沒收齊擺攤單位之保證金。

9. 現場將備有垃圾桶及廚餘回收桶,請勿將廚餘、飲料或冰塊等廚餘用品倒入學校水槽或水溝。

10. 應愛惜亞東校園各項公及公用環境,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

11. 招攬過程中,不宜使用過激、強迫手段。商品定價勿過高,避免發生不必要之消費糾紛。

12. 務必配合校慶流程,勿使用不當方式影響校慶典禮進行。

13. 違反上述第1至第12除依該項規定辦理並將扣除保證金1,000元。

14. 各參加單位請配合本活動時間暨遵守相關規定事項辦理。活動當天如有任何問題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則。

15. 為響應綠色環保鼓勵各攤商響應「園遊會不使用用完就丟的拋棄式餐具」。現場設有環保餐具租借,可鼓勵消費者租借。

16. 如遇雨將照常舉行,如遇天災則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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