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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1年度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101年度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

補助交通住宿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鼓勵符合報考「101年度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以下簡稱族語能力考試)資格之原住民學生踴躍報考,並減輕參加考試之交通、住宿及工作費用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二、主(協)辦機關:

(一)主辦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協辦機關: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三)執行機關(單位):公私立學校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三、補助對象:

(一)辦理考生集體報名之公私立學校。

(二)參加族語能力考試之考生。

(三)學校聘任之族語教師及資源教室之支援教師。

四、補助項目:

(一)學校集體安排考生應考之租車費用。

(二)應考考生之交通及住宿費用。

(三)族語教師及資源教室之支援教師工作補助費用。

五、補助原則:

(一)學校申請租車費用:

考生人數達15人以上之學校,均得提出申請,但位於試場所在地之區、鄉、鎮、市之學校不得提出申請。

(二)考生個別申請交通費用:

考生就讀之學校(或居住地)距離考場所在地約達50公里以上者(如附表一),補助其往返鐵、公路票價。

(三)住宿費用申請:

考生就讀之學校(或居住地)距離考場所在地達200(含)公里以上者,補助其考試前一天之住宿費用,最高以新臺幣1,000元為限,並應檢據請領。

(四)其他特殊情形,經本會核定同意補助者。

詳細網址:http://ipt.sce.ntnu.edu.tw/101student/new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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