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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教育部    書函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修訂「2011全國第4屆『雲林金篆獎』暨海峽兩岸書法比賽實施辦法」乙份(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機關學校,請 查照。

 

說明:詳細資料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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