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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助學】10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查調結果公布

一、102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查調結果一覽表如附件,如對查核級別、查核結果有疑義請於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持國稅局各類所得證明、利息證明、不動產證明等相關文件至本組修正,逾時視同放棄複查。
二、凡申請本學年弱勢助學金通過並欲自行媒合服務單位者,請自行下載「服務單位申請表」經與服務單位確認並核章後,於11月22日(五)前繳回生輔組 登錄,未自行媒合者則由本組隨機安排服務,服務時數為60小時。
三、另11月18、22、25、27日本組辦理工讀與弱勢助學輔導活動,可認證弱勢助學規定之課程教育及折抵服務時數1小時,請同學務必擇一參加並至E-MENTORING系統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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