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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105學年度本市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參賽重要事宜

主 旨: 有關105學年度本市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參賽重要事宜,請貴校務必轉知所屬參賽者,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105學年度新北市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依上揭計畫第14點第5項第2款規定:「個人項目各類組參賽者於比賽當日應攜帶學生證(國小學生個人項目得以附照片之健保卡、在學證明或學籍證明取代)進行驗證。」請各校充分務必轉知家長和參賽者依規辦理,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
三、 另個人組指定曲目業於105年10月6日(星期四)公佈於本市10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網站,請逕行上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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