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服務單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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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0學年弱勢助學服務學習服務單位如附件。 二、請同學依照所屬單位自行前往該單位報到。 三、服務期限至101年6月30日止,最晚請於101年8月31日止完成服務(需經服務單位同意)。 四、請於即日起至本組領取: 1、服務紀錄表。 2、服務注意事項。 五、尚未參與教育訓練講座者,可參加工讀知識測驗,請於本組領取測驗卷。 學務處生輔組 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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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0學年弱勢助學服務學習服務單位如附件。 二、請同學依照所屬單位自行前往該單位報到。 三、服務期限至101年6月30日止,最晚請於101年8月31日止完成服務(需經服務單位同意)。 四、請於即日起至本組領取: 1、服務紀錄表。 2、服務注意事項。 五、尚未參與教育訓練講座者,可參加工讀知識測驗,請於本組領取測驗卷。 學務處生輔組 啟 |